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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南京医科大学 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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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09:4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为做好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我校将于9月13~26日进行预报名及预选拔面试,热忱欢迎有志于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预报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报名专业
接收预报名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yjszs.njmu.edu.cn/3b/e4/c4991a80868/page.htm

二、预报名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
2、获得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结业证书的2017届本科毕业营员;
3、入围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但未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2017届本科毕业生。

三、预选拔招生优惠政策预选拔面试合格者可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若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登陆“教育部推免系统”填报与预复试专业相同的志愿,可直接被我校拟录取。
2.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参加2017年全国统考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1)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各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基本分数线,可直接进入复试并优先录取。
(2)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以外其他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一志愿复试最低分数线要求的,可优先申请调剂到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并参加第一批复试。


四、时间进度1、9月13~24日,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95.176.49/zsgl/tmsgl/,以下简称“南京医科大学推免系统”)进行预报名。
2、研究生院将分批审核申请信息,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并发出面试通知(拟定于9月25~26面试,具体安排以“南京医科大学推免系统”内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申请者在网上申请后,务必随时关注系统,查询申请进度。
3、申请者须在参加面试时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查(无需提前寄送):
①通过“南京医科大学推免系统”打印的《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原件;
②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结业证书复印件(符合预报名条件2者须提供);
③所在学校关于申请人入围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的证明(符合预报名条件3者须提供。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印章,若面试时无法提交,须于9月30日12:00前交至研招办,逾期或无法提供,则不享受预选拔招生优惠政策);
④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⑤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⑥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学院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或招生优惠政策,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我校各学院将于9月25~26根据面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考核,择优选拔,考核结果将通过“南京医科大学推免系统”公布。


五、其他事项
1、我校各学院会有专人与报名同学联系确认相关信息,请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并处于畅通状态。
2、联系方式:
研招网:http://yjszs.njmu.edu.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A217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66
电话:025-86869222
联系人:陈老师、曹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 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1 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我校公共卫生学院的医学专业(即公共卫生学院(一)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和其他医学专业(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4、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
三、申请和选拔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9月13~24日,申请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南京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95.176.49/zsgl/tmsgl/)进行预报名。





2、9月28日,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





3、9月29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 “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4、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12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5、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申请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通过我校预选拔拟优录的申请考生,请于9月28日登陆“教育部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名额有限,先申请者优先确认,额满为止。





7、对于招生计划已被接收推荐免试生占满的招生专业(参考《2017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计划,网址:http://yjszs.njmu.edu.cn/),我校将关闭“教育部推免系统”的志愿填报,不再接受申请。





8、接收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在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查看拟录取名单。
四、关于复试  1、对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或面试等,主要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申请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可携带以下材料:
①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③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五、关于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六、关于录取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同一专业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2、所有推荐免试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收费标准  我校临床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3年,其他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元×3年。




八、支持政策
1、学校为2014级及以后的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具体细则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有6000元的助学金,一般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并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最终的评定结果为准。
2、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 推荐学校(含本校)综合成绩排名前2%(含2%)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一等新生奖学金);在推荐学校(含本校)综合成绩排名2%至5%(含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余推荐免试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三等新生奖学金)。
   上述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对于推荐学校排名人数低于50人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余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2) 凡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推荐免试生被我校基础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各专业录取,入学后每年奖励8000元,三年共奖24000元(专项新生奖学金)。(此类学生不同时享受以上其他等级新生奖学金)
  3)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3、对于来自外省学校的推荐免试生,以及在外省实习的本校推荐免试生(以我校教务处提供信息为准)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对于来自省内非南京市的推荐免试生,以及在省内非南京市实习的本校推荐免试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200元差旅补助。
4、所有招生学院给予拟录取推荐免试生优先导师双选的权利。
5、学院奖励
基础医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药学院、附属淮安第一医院:根据面试情况,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3000元、5000元或10000元的学院奖励。
口腔医学院:口腔基础医学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学院奖励5000元。
护理学院:本科就读院校护理专业在教育部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8的推免生入学后学院奖励15000元,其他推免生入学后学院奖励10000元。(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xxsbdxz/mtjjp/index.shtml)
医政学院:来自“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本校及其他本科类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







九、其他事项
1、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院/附属医院联系方式,请查看:http://yjszs.njmu.edu.cn/p4990c4978/list.htm。
2、联系方式
研招网:http://yjszs.njmu.edu.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德馨楼A217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66
电话:025-86869222
联系人:陈老师、曹老师、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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