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下午5:00前,请班长通知本班级同学,请同学们相互提醒
详细通知如下:
关于评选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共青团委: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表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7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现进行我校研究生2017年度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表彰范围包括我校所有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及人数分配
(1)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校级三好学生”的主要评选标准为:
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
②优秀的学习成绩,校级三好学生原则上应在获得过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同学中产生。
③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⑤“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研究生会主要干部,任期一年以上,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⑥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在在读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中产生。
(2)本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不能参评。
(3)评选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共4名,“校级三好学生”102名(其中含校研究生会5名,由校共青团委、研究生院党委负责评审推荐)。
(4)外地附属医院的研究生请自行准备材料,由所在学院同意并盖章后报至校研究生院(截至4月12日中午12:00材料必须到达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择优选定1名同学参加全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5)各学院参评校三好人数如下(共102人):
学
院
| 基础(含生殖医学)
| 一临
| 二临
| 三临
| 四临
| 公卫
| 口腔
| 医政人文
| 药学
| 护理
| 鼓楼
| 外地附属医院
| 金陵临床医学院
| 校
团
委
| 人数
| 17
| 32
| 5
| 5
| 8
| 7
| 5
| 2
| 3
| 1
| 3
| 8
| 1
| 5
|
外地附属医院参评校三好人数(共8人)
学
院
| 无锡一院
| 无锡二院
| 常州二院
|
附属
苏州
|
淮安
一院
|
杭州
一院
|
上海
一院
| 上海
十院
|
上海
松江
| 无锡精卫
| 青岛临床医学院
| 连云港临床医学院
| 名额
| 1
| 1
| 1
| 1
| 1
| 1
| 0-1
| 0-1
| 0-1
| 0-1
| 0-1
| 0-1
|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团委需在以上102名同学中推荐至少8名同学接受评审组专家审核和投票,学院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意见栏中明确推荐类别,最终选拔出4名同学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其中至少一人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一人为省级三好学生,至少一人为硕士研究生、一人为博士研究生。
各学院、校团委参加差额评选的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基础
| 一临
| 二临
| 三临
| 四临
| 公卫
| 口腔
| 医政人文
| 药学
| 护理
| 鼓楼
| 外地附属医院
| 校团委
| 人数
| 2
| 2
| 0-1
| 0-1
| 1
| 1
| 0-1
| 0-1
| 0-1
| 0-1
| 0-1
| 1
| 0-1
| (7)相关说明:
①研究生院只接受学院推荐申报,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将申请表交至学院相关负责人。
②请学院推荐申报“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准备好介绍自己学习、工作、社会实践及获奖情况的PPT(限时3分钟),于4月17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mzhang@njmu.edu.cn。并务必于4月18日(周三)下午14:00到江宁校区德馨楼A218会议室参加现场汇报和评选。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③“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产生后,其余同学自动成为“校级三好学生”。
④外地附属医院研究生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德馨楼A225室,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86869228,邮编211166。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应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各学院、校团委自行制订评定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领导审核后分别于4月14日(推荐省级表彰)和4月21日(推荐校级表彰)中午12:00前将学院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送至mzhang@njmu.edu.cn)及学生个人推荐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报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江宁校区德馨楼A225),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四、研究生院将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
五、本项评选工作联系人:研究生院张萌;联系电话:025-86869228
相关表格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