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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讯速递】关于南京医科大学成人学历班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统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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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09:4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课程统考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分院(点):
我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统考将于201772日(周上午进行,请各分院(点)对照统考日程表按如下要求组织安排考务工作:

1.课程统考日程表
日期
星期
时间
班级
课程
7月2日

上午10:30-12:00
17级眼视光学专升本业余
眼科学基础
17级临床、护理专升本业余
药理学
16级康复治疗学专升本业余
运动疗法
2.请各点提前做好考场及监考安排。每个小考场不超过30人,大考场不超过60人,配备2名监考教师,考场座位安排应间隔适当,不得过紧;并填写好考场分布表(见附表),于6月14日前以电邮上报我院教务办公室,以备我院分发试卷以及派出巡视人员,协助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监考教师应提前培训、明确职责;负责考务的负责人及班主任应逐一核对考生身份,以防代考。
3.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的学生作缺考处理,监考教师应及时准确填写考场记录,注明未参加考试学生情况。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严格要求、以防作弊现象的发生。考点负责人考试期间应巡视考场,杜绝监考教师闲聊、看书报以及不作为等不负责任现象的发生。
4.考试结束后将答卷按学号顺序排好、封装(注明课程、班级、人数),并将各考场监考记录总登分表(A4纸,一式两份,务必请从我院教务平台打印)交我院老师带回。登分表上应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缺考、缓考、学籍异动)注明。因监考记录和登分表标注不清或未标注而导致学生无成绩的我院将不再予以查分,责任由各分院负责人及相应监考教师负责。
5.我院将及时通报统考相关情况,统考课程成绩在55分以上者为合格。请各分院(点)负责教学或学籍管理的人员及时登陆我院相关网站查询有关考试情况。
6.统考课程补考将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具体安排详见届时我院的补考通知,各分院(点)未通过考试的学生人数在15人以上的,我院将派教师到各分院(点)监考;未通过考试的学生人数少于15人的须回校本部补考。凡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课程统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全部返回校本部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极限考试,极限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新媒体编辑: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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